首页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2007年) 二、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2007年) 二、 二、 关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一) 控制文件规格。能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不以国务院名义印发;能以函的形式(指公文格式中区别于“文件格式”的“信函格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能以“白头”… (二) 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要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给部门增加文件份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 (三) 压缩文件篇幅。国务院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起草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 (四) 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 (五) 精简简报。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快报。此外,除新成立的部门外,原则上不再为部门增加备案简报种类。国务院办公厅各司局要办好现有简报,一般不再增加新的简报种… (六) 提高公文传输效率。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以往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