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2007年) (五)

(五) 精简简报。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快报。此外,除新成立的部门外,原则上不再为部门增加备案简报种类。国务院办公厅各司局要办好现有简报,一般不再增加新的简报种类;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