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倾销产品范围调整程序的暂行规则(200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名称及其简况,申请调整的产品;

要求调整的理由、理由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据;

申请调整产品的详细描述和说明。产品按如下顺序依次描述:税则号、物理特征、化学特性等,描述至能够体现该产品的唯一性和排他性;上述描述方式无法体现该产品的唯一性和排他性时,需详细说明产品的用途;

申请调整的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异同点的详细描述和说明;

国外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及下游用户;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的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