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
  3. 7、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4. 八、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5. 二、 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
  6. (八)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 (八)

7、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八、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二、 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

(八) 职业病专业含放射病专业。

(七) 目录 三、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