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七、
七、 关于水土流失治理
海河流域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0.6万平方公里,占总流域面积的33%,近期安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万平方公里。重点加大永定河官厅水库上游、潮白河密云水库上游、滦河潘家口水库上游和太行山区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综合治理力度。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生态环境建设与山区经济发展相结合、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对111万公顷坡耕地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丘陵山区草山草坡的建设,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粮则粮、宜牧则牧。
依法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严禁毁林开荒和在陡坡地开荒;依法加强监测和监督,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坚持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治理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