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批制,每份进出口许可证只能报关使用一次。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