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200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在国家下发的年度配额指标内,进出口企业需要分批次进出口受控物质时,应填写进出口计划表(附件1,2),并根据进出口计划填写分批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申请单(附件3,4),按批向管理办公室提交进出口受控物质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