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1年) 3、 区域防洪 三、 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1年) 三、 3、 区域防洪 三、 关于流域防洪建设 (一) 继续抓紧治太骨干工程建设。2002年完成既定的治太骨干工程项目,基本形成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的骨干工程体系。 (二) 重点进行主要堤防加固建设。太湖流域平原地区一半以上面积的地面高程在汛期洪水位以下,均由堤防保护。2001—2010年建设的重点是:环湖大堤,暂定为Ⅱ级堤防;东苕… 2001—2010年堤防建设以加高培厚、基础防渗、处理堤身隐患为重点,相应实施和完善堤顶防汛公路和防汛设施。环湖大堤堤顶高程暂维持原设计7.0—7.8米不变,重… (三) 进一步扩大望虞河、太浦河的行洪能力。对河道两岸实行有效控制并完善相应地区防洪安全措施,实现洪涝相机调度,兼顾航运,充分发挥两河泄洪排涝功能。 (四) 实施东太湖口至太浦河进口段及东太湖超标准行洪通道的疏浚;经综合论证对东太湖进行生态综合治理。东太湖超标准行洪通道的运用要兼顾下游淀泖及浦西地区的防洪安全。 (五) 要进一步落实扩大流域北向长江、南向杭州湾排洪涝能力的工程方案,结合流域水资源调配的需要抓紧实施,逐步把流域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的标准。 (六) 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要继续发扬团结治水、科学治水的精神,讲大局、讲团结、讲风格,积极主动地搞好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方案的协调,确保防洪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