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2020年) 四、 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2020年) 四、 四、 务求协作实效 (一) 加强组织领导。人民检察院党组、军事检察院党委(支部)和部队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将协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指导,解决困难问题,抓… (二) 加大协调力度。军地检察机关要成立公益诉讼协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和办案协调。在积极开展协作的同时,军事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案件管辖单位对接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地方… (三) 注重调查研究。军地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公益保护的重点难点、协作工作面临的矛盾困难、公益诉讼制度运行的实践路径等问题,深入开展调… (四) 加强工作宣传。军地检察机关要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发声,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广泛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情况、典型案件办理以及取…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