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2020年) (三)

(三) 注重调查研究。军地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公益保护的重点难点、协作工作面临的矛盾困难、公益诉讼制度运行的实践路径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细化军地协作办法举措,加强协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相得益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