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 四、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 四、 四、 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 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 (十二) 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 (十三) 各部门和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