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一、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六条 一、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