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一、 优化生产组织 (一) 合理确定产能。鼓励煤矿企业通过核减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入井人数。坚决避免不顾地质条件和灾害威胁程度,盲目增大煤矿产能,人为造成采掘接续紧张或采取人海战术突击生产。严… (二) 合理下达生产计划。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合理向所属煤矿下达采掘计划,并督促其均衡生产,不得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煤矿不应以商品煤指标等… (三) 简化生产布局。在煤层赋存条件允许、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适当增加矿井水平垂高,扩大采(盘)区和工作面开采范围,加大工作面的面长和推进长度,采用一次采全高或… (四) 减少采掘工作面数量。保持接续平衡,大力推行“一矿(井)一面”“一矿(井)两面”生产模式,减少采煤工作面个数、控制掘进工作面个数。原则上,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与回…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