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优化生产组织 (三)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三) 一、 优化生产组织 (三) 简化生产布局。在煤层赋存条件允许、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适当增加矿井水平垂高,扩大采(盘)区和工作面开采范围,加大工作面的面长和推进长度,采用一次采全高或综采放顶煤工艺,减少工作面搬家次数;正常生产煤矿原则上应在一个水平组织生产,同时生产的水平不超过2个,尽可能减少生产水平的采区数量,减少生产环节。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