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四) 减少采掘工作面数量。保持接续平衡,大力推行“一矿(井)一面”“一矿(井)两面”生产模式,减少采煤工作面个数、控制掘进工作面个数。原则上,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与回采巷道掘进工作面个数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力争将一个采(盘)区的单班作业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