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典当业清理整顿的通知国家(2001年) 4. 名称虽不叫“典当行”,但从事典当业务的经营性组织或机构。 五、 其他事项 (二) 关于典当业清理整顿的通知国家(2001年) (二) 4. 名称虽不叫“典当行”,但从事典当业务的经营性组织或机构。 五、 其他事项 (二) 典当行申请变更的,可以一并办理;清理整顿工作结束以前,各地不得批准设立新的典当机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