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2001年) 一、

一、 越权审批设立公路建设基金、违规收取各类行政性收费

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审批设立公路建设基金、各种行政性收费项目和在公路上乱收费问题较为普遍。虽然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几次组织清理,但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云南、广西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23项越权审批设立的公路建设基金和收费项目仍在执行,截止2000年3月底,已累计征收60.9亿元,其中1999年度征收30.6亿元。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