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2001年) (五)

(五) 投资兴办各类从事非公路建设的公司7.4亿元。福建省财政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挪用客货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养路费等共计1.2亿元,作为省投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原四川蜀海公司(现四川高速公路公司)1994年投资1800万元,与香港新中港汽车有限公司等合资组建四川新中港华通有限公司,截止1999年底,合资公司已累计亏损6579万元,蜀海公司投入的资金面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