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2001年) 三、 挪用建设资金 (五) 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2001年) (五) 三、 挪用建设资金 (五) 投资兴办各类从事非公路建设的公司7.4亿元。福建省财政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挪用客货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养路费等共计1.2亿元,作为省投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原四川蜀海公司(现四川高速公路公司)1994年投资1800万元,与香港新中港汽车有限公司等合资组建四川新中港华通有限公司,截止1999年底,合资公司已累计亏损6579万元,蜀海公司投入的资金面临损失。 另外,审计还发现了一些地方财政、交通部门及建设单位滞留、闲置中央公路建设资金,公路项目概算审批不严,公路服务区建设标准过高,以及公路经营权转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