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2016年) 一、
一、 列表披露所有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提前偿还条款等特殊条款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提前偿还条款等特殊条款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