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可以提请主审法官会议讨论: (二)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 (二)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可以提请主审法官会议讨论: (二) 裁判规则、尺度有待统一或者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