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2005年) 三、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2005年) 三、 三、 采取措施,确保规划修编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规划修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土地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规划修编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 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工作。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价,做到“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 (二) 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有… (三) 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划修编条件和程序,在规划实施评价和基础研究工作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大纲通过规划审… (四) 落实保障措施。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做好规划编制机构资质认证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划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素质。全国规划纲要修编及其前期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五) 时间进度要求。《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修编的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规划和基础资料,协助国土资源部开展工… (六)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组织工作。国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