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土资源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

一、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 深入研究,解决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重大问题

(一) 研究如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问题。按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围绕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 (二) 研究如何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问题。按照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 (三) 研究如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问题。按照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的原则,围绕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结构、布局的目标,研究提出规划修编时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目标及政… (四) 研究如何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问题。按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原则,围绕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的目标,与区域经济、产业和人口发展战略相适应,研究提出分类指… (五) 研究如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问题。按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围绕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研究提出统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政策建… (六) 研究如何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问题。按照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研究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在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上进一步发挥调控和引导作用的保障措施,提出确保土… 通过对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制订落实基本原则的规划标准和规划修编目标,从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指导地方…

三、 采取措施,确保规划修编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 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工作。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价,做到“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 (二) 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有… (三) 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划修编条件和程序,在规划实施评价和基础研究工作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大纲通过规划审… (四) 落实保障措施。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做好规划编制机构资质认证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划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素质。全国规划纲要修编及其前期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五) 时间进度要求。《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修编的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规划和基础资料,协助国土资源部开展工… (六)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组织工作。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