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5年) 四、
四、 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第三十四条中的“监事”修改为“监事会”。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挂牌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第三十四条中的“监事”修改为“监事会”。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挂牌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