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 十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十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