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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
  3. 十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十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
  •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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