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 十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