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八、

八、 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二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重组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