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20年) 十一、

十一、 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五十一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可以将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刊登于其他网站,但不得早于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披露信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