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4年)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4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4)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