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2019年) 六、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2019年) 六、 六、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十九)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 (二十)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手段,加强对医疗执业活动的评估和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社会办医… (二十一)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处罚等信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各部门相关处罚信息… (二十二) 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中华医学会等行业组织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善行业标准,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服务能力等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维护行业信誉。全国… (十八)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