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2019年) (十九)

(十九)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对社会办医的行业监管工作与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提高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对违反协议的医疗机构实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制约监督作用。加大医疗行业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要让严重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真正形成震慑。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人员严肃问责。(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会同各地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