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3. 27.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4. (三)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三)

27.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三) 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二) 目录 (四)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