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的实施意见(2002年) 二、 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的实施意见(2002年) 二、 二、 社企分开的主要内容 (一) 清产核资。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经贸、税务、供销社、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清查、核实棉花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量及构成,清理债权、债务。清产核资工作原则上按《… (二) 产权界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经贸、税务、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棉花企业进行产权界定。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棉花企业产权界定工作原则上按… (三) 企业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部门要会同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以下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地棉花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棉花企业改革的具体…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