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减征消费税政策的车型,企业应当认真执行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根据自身情况,对产品定期按照GB18352.2-2001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质量体系定期进行评审。企业在质量体系评审时,应当保证相邻两次评审的内容覆盖质量体系和质量计划要求的全部内容。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