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对减税车型的排放性能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