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在生产一致性检验完毕10日内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和车型清单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