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严厉打击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非法保险活动及保险诈骗活动的通知(2004年) 一、 关于严厉打击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非法保险活动及保险诈骗活动的通知(2004年) 一、 一、 对非法保险活动的处理措施 (一) 在境内从事非法保险活动的境外居民或境外保险公司未构成犯罪的,由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142条、第149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已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 (二) 境内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协助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非法从事保险活动,或协助不法分子假冒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从事保险诈骗活动的,对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 (三) 已在境内设有分公司、子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营业性机构的境外金融、保险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公司),其所属的境外保险机构涉嫌从事非法保险活动的,由中国保监会致函… (四) 在境内未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境外金融、保险集团公司,其所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非法从事保险活动的,由中国保监会向其注册地的保险监管机构通报情况,请其协助调查处理。在未…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