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1. 设区的市(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工作; (2)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2) 1. 设区的市(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工作; (2) 拟定、论证《规划》方案;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