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1. 设区的市(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工作; (1)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1) 1. 设区的市(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工作; (1) 建立《规划》组织(包括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和工作组等); 1.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