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与拨付 第十三条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与拨付 第十三条 有关省(区、市)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