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9年) 第四章 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9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内部审计程序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是: 第二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经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简化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参照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