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要求向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下列资料:

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审计统计报表;

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信息、经验材料;

其他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求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