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要求向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下列资料:
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审计统计报表;
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信息、经验材料;
其他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求的有关资料。
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审计统计报表;
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信息、经验材料;
其他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求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