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是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等有关管理规定;

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及时到位;

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在控制额度内按规定使用建设管理费,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非法扩大建设成本的问题;

是否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管理;

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凭证账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