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

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员参与评标的;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