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