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许可机关接到延续申请后,应当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对作业单位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