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201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适用等效或境外会计准则的红筹企业按照本规定编报补充财务信息或差异调节信息,存在实际困难导致不切实可行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调整适用,但应当说明原因和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