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六节 重大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六节 重大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判断为重大的事项,说明该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引用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