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一节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六条 募集说明书文本封面及书脊应标明“×××公司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字样,封面还应载明已经上市普通股简称和代码、发行人注册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七条 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应当刊载如下声明: 第八条 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在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风险或重大事项,例如: 第九条 募集说明书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发行人应对投资者理解可能有障碍及有特定含意的术语作出释义。募集说明书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十条 特殊行业的发行人编制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该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