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在分析盈利能力时,应披露以下内容:
最近3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最近3年及一期综合毛利率和分产品或服务的毛利率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最近3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的主要构成、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上述项目金额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的,还应分析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最近3年及一期税收政策及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最近3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最近3年及一期综合毛利率和分产品或服务的毛利率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最近3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的主要构成、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上述项目金额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的,还应分析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最近3年及一期税收政策及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