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八节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第五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及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 第五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定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五十八条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曾发生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应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第六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应予披露并说明…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和受到处罚的情况,并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 第六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应披露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说明决策权限及程序等规定,并说明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说明在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